報廢汽車拆解設備五大總成是否可以循環利用?
時間:2022-08-22 19:30:23 點擊次數:
報廢汽車拆解行業規范已經落地,隨著技術的不斷提升,汽車五大總成精拆也讓不少愛車的消費者萌生了拼裝的念頭,有的報廢的小汽車外觀成色還挺新的,并且有些車輛還是V8大排量發動機。不少網友看到后會覺得可惜,甚至萌生了這樣的念頭,在報廢汽車拆解設備廠,1萬元以內,就能買齊所有的車身零部件,組裝成一輛大排跑車多拉風。那么這樣的事,有沒有操作空間呢?答案當然是沒有的,除了道路交通法管著你自己之外,也沒有哪個機動車拆解企業,敢把這些零件賣給你。那么是什么原因呢?下面金越隆新能源小編詳細介紹一下:
日前,商務部官網發布了《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細則要求,對報廢汽車拆解設備回收時要檢驗車輛所有的車身信息。同時對于拆解回收利用方面,《實施細則》明確了幾點要求。報廢汽車拆解設備企業要如實記錄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后橋、車架)數量、型號、流向等信息,并錄入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應用服務系統。對于回收的五大總成,具備再制造條件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出售給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業,經過再制造予以循環利用;不具備再制造條件的,應當作為廢金屬,交售給冶煉或者破碎企業。而那些由報廢汽車拆解設備企業拆解的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以外的零部件,符合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等強制性國家標準,能夠繼續使用的,可以出售,但應當標明“報廢機動車回用件”。
此外,最重要的一點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禁止利用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拼裝機動車。而且,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并且,個人私自駕駛報廢或者拼裝機動車,已經屬于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并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金越隆新能源提醒,有購買報廢車五大總成制造拼裝車上路的朋友,趕緊趁早打消這樣的不法念頭。